跨境辦年貨 小心誤墮法網
【本報訊】農曆新年將至,不少市民北上過年,或於內地辦年貨,但要小心觸犯法例。不少常見賀年禮品及年花均受管制,進出口須獲許可,市民出入境須留意所攜帶物品是否符合相關法律及規定,海關上月已截獲61宗懷疑未領許可證進口蘭花的個案,已轉交漁護署跟進。漁護署則提醒市民切勿攜帶受管制的產品返港,違者可被監禁。
海關及漁護署昨日舉行記者會,展示多款瀕危物品,強調蝴蝶蘭等常見蘭花均屬受管制植物,進出口需持有許可證,而部分港人視為賀年禮品的乾貨海味,如花旗參、大部分列作魚翅的物品及乾海馬、石斛等,均屬瀕危物種,受相關法例監管。
漁護署瀕危物種保護主任劉苑容表示,違例攜帶瀕危物種返港,最高可被罰款1,000萬及監禁10年,呼籲市民不要購買未能確認是否受管制的產品。
另外,當局預料,農曆新年期間約750萬人次經各海陸空管制站進出本港,當中約八成經陸路口岸出入境,並預計年三十(9日)至年初四(13日)有約14萬架次私家車進出本港。深圳灣口岸於年三十至年初四將提供24小時清關服務,羅湖口岸則於年三十及年初二(11日)延長通關時間至凌晨2時,將靈活調配人手配合相關安排。
人人做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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