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搗毒窟 越籍負責人就擒
【本報訊】旺角區執法人員早前根據線報及經調查後,於本周二進行打擊毒品行動,突擊搜查通菜街一單位,在單位內共拘捕5人,當中一名53歲的越南籍男子,涉嫌「經營毒窟」及「販毒」被捕,另一名內地男子及3名本地女子(45至58歲),則涉嫌「吸食或注射毒品」被捕。
內地漢3港女涉吸毒
行動中,人員在單位內共檢獲約1.81克懷疑可卡因、1.86克懷疑海洛英,檢獲的毒品總值約3,400元。
根據香港法例第134章《危險藥物條例》,任何人如販運危險藥物(販運是指向他人出售或供應危險藥物),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500萬元及終身監禁。任何人如開設或經營煙窟,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500萬元和監禁15年。任何人如管有危險藥物,或吸食、吸服、服食或注射危險藥物,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100萬元及監禁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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