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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健:藥到病除:藥物過敏及不良反應

在小部分情況下,病人服用藥物後可感到不適。不適主要分為兩種:過敏及不良反應。
藥物過敏是指身體以為藥物為外來物,故啟動免疫反應而引致的症狀。常見的過敏症狀為紅疹、皮膚痕癢和眼睛腫脹。而嚴重敏感則可以引致呼吸困難、血壓下降甚至休克。而部分藥物過敏會延伸至其他相似類型的藥物,如抗生素及消炎止痛藥。但在特別情況下,醫生可以轉介病人參與皮膚測試,進一步了解致敏源。
嚴重或肝衰竭心律不正
而藥物不良反應主要是因為藥物運作機制而產生的不適,故有各式各樣的症狀。例如部分血壓藥可引致乾咳,鴉片類止痛藥可引致便秘。而在罕見情況下藥物亦可以引致嚴重的不良反應,如肝衰竭及心律不正等。醫生可以按患者條件判斷發生不良反應的風險與治療的益處,再處方藥物。
病人如懷疑過敏反應,應該前往求診,讓醫護人員識別及處理。至於嚴重過敏反應或過敏惡化則需立即前往急症室治理。如果懷疑對長期藥物不良反應,應在覆診時告知醫護人員。病人亦可以在醫護人員協助下記錄藥物過敏或不良反應史,以便在求診或配藥時作及時通知。病人不應因懼怕過敏或不良反應而拒絕服藥。如有任何藥物的疑問,可向醫生或藥劑師查詢。
香港醫院藥劑師學會
藥物教育資源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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