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聞港聞

龍七公:干預司法獨立 反映雙重標準

聯合國人權理事會本周二在瑞士日內瓦舉行普遍定期審議工作組會議,審議我國按照有關機制提交的第四次報告,當中包括香港特別行政區的部分。一如所料,少數歐美國家代表利用今次會議,對我國及香港特區的內部事務說三道四、肆意抹黑和粗暴干預,包括要求中央及特區政府撤銷《港區國安法》。
社會回復穩定安全
正如我國代表團副團長、香港特區政府政務司司長在會上指出,在2019年最黑暗的時期,香港的街道出現前所未見的暴力和隨意襲擊,暴徒投擲了數千枚汽油彈、破壞公共設施、嚴重堵塞交通、惡意襲擊執法人員,致使社會及經濟嚴重受創。部分激進分子更明目張膽鼓吹「港獨」、尋求外國干預,嚴重損害國家的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
中央在2020年制訂《港區國安法》,目的是讓社會回復穩定安全,令香港在動亂中惶恐度日的情況成為過去,此舉不但無損守法香港市民以至訪港旅客的人權自由,更是讓他們重獲在黑暴期間被奪去的權利和自由。
事實上,全球大部分國家都會各自制訂維護其國家安全的法律,當中不少西方國家的國安立法,更是出名最多、最密、內容最嚴厲、罰則亦往往最重最辣。例如英國最新的一批立法,就授權警方繞過法庭搜查及拘禁嫌疑人、限制恐怖分子獲得法援、強制某些人接受測謊檢驗等。美國的國安相關立法數量多逾20條,部分罪行的最高刑罰為死刑,並賦予行政當局廣泛且不受制約的搜證及拘禁權力。有關國家不應對我國及香港的同類立法持雙重標準。
在執法和司法方面,香港一直都嚴格依法辦事,受到《基本法》與相關國際人權公約保障的無罪假定、聘請法律代表、保密法律諮詢、公開審訊權利等等,亦繼續獲得保護和持續有效執行,包括一些情節甚為嚴重的國安法案件。某些反華外國政客、人士和團體組織,多次公開要求特區「未審先判」,立即釋放一些正在法庭受審的國安法疑犯,甚至要制裁有份審理國安法案件的香港法官及相關檢控人員,有關言行才是公然破壞法治和干預司法獨立。
對於內地的人權狀況,正如代表團團長、中國常駐聯合國日內瓦辦事處代表陳旭於審議會議上表示,我國把尊重和保障人權作為治國理政的重要工作,走出了一條順應時代潮流、適合國情的人權發展道路,推動我國人權事業取得歷史性成就。事實上,這亦是大多數與會海外國家代表的共同觀察及意見。
由筆者擔任召集人的立法會議員合作平台G19,已於會議當晚發表聲明,堅定支持中央與特區政府對有關問題的立場和兩位正副團長的發言,強烈反對有個別國家及個人將人權問題政治化,和公然干預香港司法獨立,並對有關言行予以譴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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