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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襲18歲女 高級督察表證成

被告劉震宇涉及的普通襲擊罪,被裁定表證成立。 被告劉震宇涉及的普通襲擊罪,被裁定表證成立。
被告劉震宇涉及的普通襲擊罪,被裁定表證成立。
【本報訊】警隊男高級督察在放工後,於港鐵啟德站附近涉嫌襲擊一名18歲女子,事後被控一項普通襲擊罪,案件連日來在觀塘裁判法院審理後,控方昨舉證完畢。裁判官劉淑嫻裁定被告的控罪表證成立,被告選擇不作自辯,控辯雙方今天進行結案陳詞。
已被停職 今結案陳詞
涉案37歲被告劉震宇,報稱公務員,他現時已被警隊停職。控罪指被告於2023年4月6日,在九龍啟德近啟德港鐵站A出口啟德車站廣場有蓋行人通道,襲擊姓莊女事主。
被告下屬馬駿業續作供指,當晚他與被告一同離開警署並步行前往啟德港鐵站。他指當步行至涉案行人通道時,確曾見到有數名女子圍圈站,但他當時正戴着耳筒聽歌,並沒有留意到有人叫囂,亦沒有留意到有人奔跑。案件編號:KTCC 1522/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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