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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錮大學生勒索數百萬 2主腦1被告囚最高5年

3涉案人於區院被判監禁。 3涉案人於區院被判監禁。
3涉案人於區院被判監禁。
9男女落網 案發時年僅13至24歲
9名事發時年僅13至24歲的男女,涉嫌將一名大學男生非法禁錮在牛頭角一間酒店房內,並向對方及其父母勒索超過600萬元。9人最終被捕,其中被指是案中主腦的兩名男女,否認勒索、盜竊及非法禁錮等共6罪,兩人在區院經審訊後被裁定其中5罪成立,該對男女連同早前認罪另外兩名被告昨日一同接受判刑。法官林偉權判處其中3人監禁28個月4周至5年不等。餘下的較年輕被告,則先索取感化報告,押後至2月8日判刑。
不認罪的女被告楊子潁(25歲)及男被告葉文軒(25歲),同被裁定勒索、盜竊及非法禁錮4罪罪成,指兩人於2020年9月14日至15日,連同其他被告,以恫嚇方式要求事主X及Y交出5,000元,另要求X母親交出600萬元;又在同年9月15日,於觀塘道工業家酒店某房間內,偷竊屬於X的手機、銀包及信用卡等;在同年9月15日至16日,連同其他被告,將X非法及損害性地禁錮在上述酒店房。葉另被裁定一項勒索罪成,指他於2020年11月6日要求X父親交出100萬元。
法官昨判刑時指,楊及葉是案中主腦,犯案大部分原因出於貪心,判楊囚4年半,葉囚5年。至於認罪的兩名男被告包括黃希朗(27歲)及事發時年僅14歲、現年18歲男生,該兩人承認非法禁錮、勒索及藏毒等罪。男生要先取感化報告,押後判刑;至於曾出庭作供頂證同案被告的黃,則判監28個月4周。
同案另5人早前已判刑
同案另外5名被告,早前已判刑,其中陳霖楓(21歲)及19歲男生承認非法禁錮罪,被分別判囚26及28個月;餘下3名被告承認非法禁錮等罪,分別被判12個月感化及判入教導所。
案情指,男事主X和女事主Y是情侶,楊則是X的前度,事發時楊與其當時的男友葉,取得X及Y的親密照後,要求兩人交出5,000元贖回照片。X答應在慈雲山交贖金,但交款後,X被一眾人等挾持到涉案酒店房,並遭取走銀包及手機等。翌日,睡醒的X發現酒店房內兩名看守他的男子均睡着,便趁機逃脫及報案。X母於同日早上收到訊息,要求她交600萬元贖金,否則X會被毆打及斬斷手腳。執法人員接報後,到酒店房拘捕多人。11月6日X父再收到訊息,就相同事件被勒索100萬元。翌年3月,包括楊及葉等人被捕。案件編號:DCCC 706/2021,DCCC 417/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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