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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刀刺斃護衞員 前同事終身監禁

被告張文港因謀殺罪成,被判囚終身。 被告張文港因謀殺罪成,被判囚終身。
被告張文港因謀殺罪成,被判囚終身。
【本報訊】一名護衞公司男職員於2020年9月在將軍澳港鐵站銀行櫃員機工作時,突然被其前同事以利刀襲擊並刺向頸項,其他同事阻止時,亦被該疑兇襲擊,該前同事涉行兇後逃離現場,男職員最終傷重不治。被捕的前同事在高院受審後,前日被陪審團裁定一項謀殺及一項襲擊罪成,被法官陳仲衡昨依例判處被告終身監禁。法官不接納被告親友於求情信指被告並非暴力人士,犯案只屬單一事件,官舉例指死者其中一處刀傷的傷口,有達10厘米深,認為終身監禁是唯一合適判刑。
陪審團拒納精神失常說法
涉案34歲被告張文港,報稱巴士司機,被控於2020年9月1日,在香港謀殺李詠豪(當時34歲),及於同日在港鐵將軍澳站11號舖襲擊男子劉寶榮,造成劉身體受傷。被告於2019年曾有一項襲擊案底,被判80小時社會服務令。
法官引述被告於警誡會面表示,死者當時見到他感驚訝及「呆咗」,據目擊事件的死者同事指,被告施襲時對着死者稱「X街」,死者則說了「阿港」後便沒有再說話。法官又指根據被告指稱與死者原本是朋友,但因不愉快事件令兩人關係變差。雖然辯方曾提出被告因精神失常殺人,但陪審團裁決顯示,並不接納此說法,法官亦認同被告非因受精神病影響而殺人,而其案底亦顯示他是會使用暴力的人。至於同案的襲擊罪則判監6個月,與謀殺罪同期執行。案件編號:HCCC 221/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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