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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局:或延長垃圾徵費適應期

【本報訊】政府早前把垃圾徵費實施日期押後,有議員昨日在立法會大會質詢政府有否評估垃圾徵費實施前,會否出現棄置垃圾的高峰期,以及有內地購物網站售賣聲稱為指定袋的垃圾袋,政府會否有跟進行動。環保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表示,每年農曆新年前都會出現垃圾棄置高峰期,而內地網站的個案已經轉交海關跟進,並指會視乎情況,又指若有需要時,垃圾徵費6個月的適應期可考慮延長。
提出質詢的議員陳學鋒指政府對棄置垃圾高峰期有何應對措施,例如會否增加執法人手。謝展寰指每年農曆新年前都會出現垃圾棄置高峰期,食環署會作出準備,在1月16日起展開歲晚清潔大行動,期間在各區設立超過200個臨時廢物收集站。
1‧16起歲晚清潔大行動
針對內地購物網站售賣聲稱為指定袋的垃圾袋,謝指查證後,並非環保署授權零售商,聲稱為指定袋的垃圾袋也不是法例訂名的指定袋,已把個案轉交海關跟進調查。在宣傳方面,他會「不斷持續地加大力度進行」。
陳學鋒續問及能否延長垃圾徵費條例的適應期,讓更多市民有更長適應時間,謝指明白全民改變生活習慣需要時間,有需要時可考慮延長適應期。
促物管公司清楚列明收費
議員陳穎欣及何俊賢均指垃圾徵費未開始已有物管公司大加管理費,遠超政府需要的標籤費用,稱就算延到8月1日實施,香港居民仍是「待宰羔羊」,詢問會否有行政上罰則解決「趁火打劫的壞分子」,政府指會要求管理公司和政府收取費用一定要清楚列明,讓市民清楚,會和業界開會討論,但強調垃圾徵費沒有改變垃圾處理方式,對大型傢俬每個屋苑都有不同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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