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刀刺斃前同事 男子謀殺罪成今判刑
【本報訊】一名護衞公司職員,於2020年9月在將軍澳港鐵站的銀行櫃員機工作時,突然被其前同事以利刀襲擊並刺向頸項,其他同事阻止時,亦被疑兇襲擊,該名職員傷重不治,涉事前同事最終被捕,被控一項謀殺及一項襲擊罪。被告否認謀殺但承認誤殺,惟不被控方接納。案件在高院經審訊後,6女一男陪審團昨退庭商議約3小時後,一致裁定被告兩罪均罪成。法官指需時考慮辯方呈上的求情信,押後至今天判刑,被告繼續收押看管。
涉案34歲被告張文港,案發時任職巴士司機,他被控於2020年9月1日,在香港謀殺李詠豪(當時34歲);及於同日在港鐵將軍澳站11號舖襲擊男子劉寶榮,致造成劉的身體受傷害。被告曾於2019年因一項襲擊罪,被判80小時社會服務令。
護衞員於工作期間遇害
控方案情指,被告與死者先後在衞安有限公司工作,兩人分別於2018年及2019年離職,但死者於2019年10月重新入職。該公司負責恒生銀行在港鐵站櫃員機的運鈔及維修工作。案發前兩日,死者乘坐公司車運鈔,該車駛至亞皆老街及西洋菜街交界等候交通燈轉燈時,被告突然出現,拍打該車的玻璃及指罵死者。同日傍晚,被告到他居住的順天邨一間家品店購買了一把鋼刀。
案發當日被告如常上班,至下午他返家換衫,其後戴着口罩、鴨舌帽且背着背包離家。被告先在樂富港鐵站徘徊,再在將軍澳港鐵站的恒生銀行櫃員機旁現身,並從背包拿刀襲擊正在工作的死者。
死者兩名同事想阻止,期間被告曾揮拳襲擊其中一人,混亂間被告逃去,但留下一隻鞋及一隻襪,涉案兇刀亦留在站內,整個過程均被閉路電視拍下。死者其後證實死亡,死因為刀傷致死。案件編號:HCCC 221/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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