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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都修訂標準金額補地價 議員斥與市場脫節

立法會開會討論洪水橋/厦村新發展區第二期發展計劃。 立法會開會討論洪水橋/厦村新發展區第二期發展計劃。
立法會開會討論洪水橋/厦村新發展區第二期發展計劃。
【本報訊】政府持續發展北部都會區。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昨日開會,討論發展局就洪水橋/厦村新發展區第二期發展,向立法會申請逾290億元撥款,以及原址換地、擴大土地契約修訂標準金額補地價安排等。議員批評港府所制訂的標準金額脫節,建議當局定價應更「貼市」。
洪水橋/厦村新發展區第二期發展的工程包括工地平整及基礎設施;為該發展區提供第一期區域供冷系統,供非住宅用戶建築物作空調用途,預計在上半年展開建造工程,2030年可入伙。發展局常任秘書長何珮玲表示,港府將會收回第二期發展計劃的206公頃私人土地,現已經開始與棕地作業者及寮屋居民溝通,通知遷出期限,並協助棕地物流倉庫分階段遷出,尋找其他地點重置作業。
用公權力收地需審慎
會上又討論原址換地計劃及修訂標準金額補地價安排。議員龍漢標表示,去年古洞北/粉嶺北的原址換地計劃,有6宗未能在期限前完成補地價,最終需當局入場收地;他提醒港府運用公權力收地需審慎。議員劉國勳則批評港府制訂的標準金額與市場脫節,認為「市場好時貴少少(發展商)都肯做」,但市況疲弱下發展商只會更手緊。
發展局回應表示,原址換地方面會吸取過往經驗,但計劃必須設有時限,不能影響收地時間表;又稱釐定補地價標準金額是港府責任,不能諮詢業界,但若發展商對標準金額不滿,仍可選擇傳統機制估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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