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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燃彈案 認管有物品圖損壞財產 12港人蛇之一 鄧棨然2‧26判刑

被告鄧棨然就藏汽油彈案承認一項交替控罪。 被告鄧棨然就藏汽油彈案承認一項交替控罪。
被告鄧棨然就藏汽油彈案承認一項交替控罪。
【本報訊】12名香港人蛇於2020年8月企圖乘船偷渡到台灣,途中被內地海警拘捕。其中一名涉案人蛇鄧棨然,在內地就組織他人偷越邊境罪服刑完畢後,移交至香港執法部門,並就原面對的藏汽油彈案,及因潛逃而加控妨礙司法公正案分別到法院應訊。有關藏汽油彈案,鄧昨於區院承認作為交替控罪的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罪。法官聽取辯方求情後,要求辯方就部分法律原則再作書面陳詞,並將鄧還押至2月26日判刑;至於妨礙司法公正案,將於明天在區院再訊,據悉鄧將認罪。
疑夥同犯案 須書面陳詞
34歲被告鄧棨然,就本案被控一項串謀意圖危害生命而縱火罪,及一項屬交替控罪的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罪,鄧承認交替罪。控罪指他於2019年9月30日,與其他被告在灣仔駱克道一個大廈單位,管有玻璃樽、乙醇及汽油等。辯方求情指,鄧在本案的角色較輕微,要求法官採納較低量刑起點,但法官質疑鄧與其他被告是夥同犯案,是否應屬同等罪責,並要求辯方就此方面的法律原則呈交書面陳詞。
案情指,案發當晚鄧與另一被告進入涉案大廈時被執法人員截查,鄧當時持有一個油泵,兩人亦帶有一些食物。人員進入單位發現另外3名被告,其中兩人曾爬出窗外但最終被捕。人員在單位內發現20多個玻璃樽,大部分內有大頭針,人員亦發現製作汽油彈原材料,單位儼如汽油彈生產線。人員在眾被告手機內發現他們於一個Telegram群組內,積極討論準備安全屋及製作稱為「火魔法」的汽油彈,並進行測試,及於案發當日開始製作汽油彈,供翌日在公眾活動使用。鄧的手機內亦有35幅與汽油彈相關照片。涉案大廈閉路電視紀錄顯示鄧與其他被告在當日多次進出涉案大廈。 案件編號:DCCC 323/2020
人員在涉案單位檢獲多個玻璃樽及汽油彈原材料。人員在涉案單位檢獲多個玻璃樽及汽油彈原材料。
人員在涉案單位檢獲多個玻璃樽及汽油彈原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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