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指定袋含20%回收膠
【本報訊】垃圾徵費計劃需使用政府指定的垃圾袋,但該款綠色不同尺寸的垃圾袋原來無法降解。環保署昨晚回應指,該署選擇指定袋的物料時,已考慮到袋的耐用性及環保原則,規定指定袋必須含有至少20%回收膠,以減少原生塑膠的成分。
指部分可降解塑膠不環保
該署解釋,「可降解」的塑膠均需要特定的環境和溫度才可以完全降解,例如在紫外線或高溫環境下。但在香港的堆填區的無氧環境,並沒有這些條件,因此塑膠在堆填區需要長時間分解。
環保署續稱,部分「可降解」塑膠,尤其是氧化式可降解塑膠,在天然環境如海洋中分解時更會碎片化而產生微塑膠,加劇其在天然環境的有害性和阻礙回收再造,事實上更不環保。有些地方如歐盟已禁止使用氧化式可降解塑膠,而香港亦將於今年4月22日開始禁止製造和售賣氧化式可降解塑膠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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