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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會 16投訴涉612基金 成立個案勢處分

陳澤銘(中)指待所有程序完成後,才公布調查結果。(徐家浩攝) 陳澤銘(中)指待所有程序完成後,才公布調查結果。(徐家浩攝)
陳澤銘(中)指待所有程序完成後,才公布調查結果。(徐家浩攝)
最嚴重者交獨立紀律審裁
繼大律師公會裁定涉及「612人道基金」投訴的38名大律師不涉專業失當之後,香港律師會昨亦指接獲16宗相關的投訴,6宗仍在調查,有10宗已完成調查並進入審核程序,當中有成立或不成立的個案,而投訴成立的個案將有不同程度的處分,最嚴重的個案或會轉交獨立律師紀律審裁團處理。律師會強調非常重視會員的操守,在既定及行之有效的機制下,被投訴人都有充足的答辯和申訴機會,需待所有程序完成後,才會向公眾交代調查結果。
律師會會長陳澤銘表明不會就個別個案作出評論,但鑑於公眾對調查的關注,在不透露投訴內容的前提下簡略交代有關律師會就「612人道基金」投訴的調查進度。
待程序完成始一併公布
至於確實的調查結果,他指必須待所有程序完成後,才會一併公布,現階段不宜就個別個案作評論,只因公眾關心律師會的調查過程,才會披露初步資料。
他強調律師會和大律師公會是兩個不同的專業團體,在普通法制度下,前者的律師事務所與客戶關係較密切,而大律師與客戶一般不能有直接關係,客戶一般要靠律師轉聘大律師,大律師的費用亦要經律師交付,香港的律師事務所有更嚴格的反洗黑錢規定等,由於兩者性質不同,因此調查方向並非一樣,不宜直接比較。
執法部門在2022年拘捕「612人道基金」信託人時,指控有大律師及律師涉嫌專業失當,並向兩個律師會投訴。大律師公會日前指收到38名大律師涉及相關投訴,指他們處理「 612人道基金」資助的2019年社會事件個案提供法律服務時,由義務變收酬金,涉嫌專業行為失當。公會經調查後,沒有證據顯示他們構成專業行為失當,但有4名大律師被發現違反行為守則,包括未有保存部分文件紀錄,公會已個別發信給相關人士,指出違反守則的地方,並敦促他們日後必須穩妥地保存所有紀錄。
雖然沒有裁定被投訴的38名大律師犯上專業失當,但大律師公會重申法律專業必須嚴格遵守規則,今次事件提醒所有會員必須依從守則行事,維護公會高標準誠信水平,避免引起外界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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