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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半劏房戶無簽書面租約 欠缺保障

受訪租戶近半沒有與業主簽訂書面合約。 受訪租戶近半沒有與業主簽訂書面合約。
受訪租戶近半沒有與業主簽訂書面合約。
【本報訊】劏房支援連線昨日舉行《劏房租管兩周年租管成效問卷調查及租約條款調查》發布會。連線指劏房租戶面對業主的違規行為主要包括,不簽正式書面合約、不按照真實水電費收取租戶水電費用、額外收取租戶不合理費用以及印花稅讓租戶承擔等,調查統計217份各區的劏房住戶,當中有接近一半人沒有與業主簽訂書面租約,而口頭租約近一成,沒有簽訂租約的人士佔三成多(舊租約過期沒簽訂新書面合約或口頭租約)。
據調查所得,受訪者租金中位數為5,200元,相比2021年政府統計處數字5,000元中位數增加200元。現時劏房面積中位數為114平方呎,而2021年則為118.4平方呎。連線稱基層因經濟問題無法住更大空間,只能租住狹小單位,但租金負擔卻愈來愈高。連線又指,收到的184份有效回應中,有超過七成的租戶表示業主沒有向他們提供或出示電費單,沒有出示水費單的比例亦超過七成。
葵涌劏房街坊會吳女士表示,現時租住的劏房業主並沒有向她出示過電費單,電費則是每度1.8元。葵涌劏房街坊會戴先生則表示,目前居住的工廠大廈劏房沒有與他簽署任何書面合約,水費則是按照每人每月50元的價格進行收取,亦沒有出示任何單據。連線指出在釐印費方面,統計中僅有不到三成租戶是由業主全額支付,有超過一半的租約沒有打任何釐印,在場3位劏房租戶代表亦表示沒有打釐印。
一個租戶欠費 累全層停電
東區劏房居民關注組何女士指,租戶與業主的關係非常不對等,經常有事也聯絡不到業主。她之前遇到過因同層另外的租戶無交電費被全層停電,而她是交了電費也要停電,希望找業主協商解決恢復供電無從入手。何女士曾試圖和業主協商打釐印,業主因嫌麻煩並聲稱「不租就搬出去,大把人租」,她對這種情況甚感無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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