丟垃圾成難題 物管趁機加管理費
【本報訊】垃圾徵費未開徵已掀恐慌!環保署近期一再宣傳居民需用「指定垃圾袋裝垃圾」,又不建議物管公司代業主「包底」,甚至有環保署官員教導市民鋸斷長垃圾裝袋丟棄等,引發市民對丟垃圾都會犯法的疑慮。有大型物業管理公司月初推出「垃圾辣招」,言明4月1日起,業主若要丟棄大件垃圾需遵照三部曲,如先到管業處填表、繳付費用,然後才能把大件垃圾拿到管業處指定地方,其收費更被網民譏為「豪華價」,物件少於或短於1米者收費50元;若長於1米至2米者,收費200元;超過3米的物件則要收取300元。
食肆料年多花300萬買指定袋
物管公司巧花心思進行額外垃圾徵費外,更有公司因為將來要派人查核哪戶垃圾沒有用指定袋而煩惱,考慮代業主買袋,但管理費需上調20%以上,本計劃新春後宣布措施,豈料政府昨日宣布延後實施。葵涌一單幢唐樓日前已通告業主,4月1日起將管理費由300元上調至400元,加幅逾33%。劏房雲集的舊樓亦為垃圾徵費而煩惱。
稻苗飲食專業學會榮譽會長黃傑龍亦指,落實徵費後,集團各食肆需額外購買大量垃圾袋,初步估計每年要額外花300萬元購買指定垃圾袋,他質疑政府的垃圾回收配套工作不理想,食肆丟垃圾的開支可能要上升至每年5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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