橫眉冷看:當心徵費徵出亂子
特區政府將於4月1日起推行家居垃圾徵費,鼓勵市民減少製造垃圾。新措施本意不壞,但是否適合香港,甚至會否引致亂象叢生,還有待日子去證明。如今市民購買一般垃圾袋,多數只分大、中、小3種尺碼,將來卻指定要用收費的環保垃圾袋,據說共分9類,最小、最便宜的賣3毛錢,最昂貴的賣11元。款式愈多便愈容易產生混亂,新政策距離實施尚餘不足3個月,很多細節內容,市民仍是不甚了了。
日前我家的鐘點傭工說,除了最貴11元的環保垃圾袋,還有11元的貼紙,是供拋棄大型家具時貼上去用的,然而這便會衍生問題,她說:「如果我只是丟棄一把破掃帚,掃帚棍很長,普通環保垃圾袋裝不下,是否就要當作大型家具?如果是,那麼丟棄破掃帚也要收11元垃圾費,市民會否不情不願?」
傭工的問題,筆者無法解答,政府對新措施解說不清,因此我跟不少市民一樣,對具體的徵費方式,仍是一知半解。事實上,假如就連拋棄一支破掃帚,或者較大的塑膠水桶,也要徵費11元,很多人肯定十分反感,進而可能會鑽法律空子,隨便在街角暗處棄去便算。
這位家傭同時表示,她的姊姊退休之前是在食環署當清潔工人。她姊姊對新措施亦無甚好感,甚至揚言不會花錢購買指定的垃圾袋,會用自己的方式處理云云。當然,筆者鼓勵市民守法,維護社區環境更是每個公民應盡的責任,但所謂「街談巷議必有可採」,本文所引述的,正是代表部分市民的心聲。如果政府推行的新措施合理,解說也清楚,相信市民不會有這麼多負面的反響。但願新的垃圾徵費措施,將來不會被譏笑為垃圾政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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