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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物管執手尾 港府稱非「包底」

港府認為物管購買指定袋包好不守法住戶的垃圾,只是「執手尾」。 港府認為物管購買指定袋包好不守法住戶的垃圾,只是「執手尾」。
港府認為物管購買指定袋包好不守法住戶的垃圾,只是「執手尾」。
【本報訊】距離垃圾徵費實施只餘不足3個月,近日社會熱議物業管理公司購買大型指定垃圾袋為住戶「包底」的做法,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認同徵費實施初期,物管或有需要用指定袋為無跟規矩的住戶「執手尾」,但強調做法並非「包底」。
謝展寰昨日出席垃圾徵費推廣活動後表示,由於下游垃圾車或垃圾收集商到大廈收集垃圾時,若不符合徵費要求便會拒絕收走垃圾,令部分物管公司打算購買指定袋備用,為無用指定袋的住戶包好垃圾「執手尾」,即使物管公司已用大的指定袋收集垃圾,但住戶自己亦需用指定袋扔垃圾,因此不存在「包底」的情況。
謝又說,當局並不建議物管公司以大型指定袋收集垃圾,擔心會增加屋苑處理垃圾的開支,亦會令更多居民拒絕守法,不用指定袋扔垃圾,他重申只要居民自律,屋苑便毋須大增人手處理違規垃圾,節省成本。
環保署助理署長胡勁欣昨亦指,垃圾徵費目的是要市民為自己製造的垃圾負責,鼓勵減少製造廢物及回收,舉例一家4口只要分類回收,便能減少5至10公升垃圾「慳到錢」。另外,市民日後亦可在「綠在區區」,利用參與回收所儲的積分換取指定袋,而毋須付款購買。
推程式即時舉報垃圾蟲
胡另指,署方將會推出流動應用程式,接受市民舉報非法棄置垃圾,舉報人可上載相片,程式會連接全球定位系統,方便當局捕捉「垃圾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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