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聞港聞

過期3年 藥房照賣舊款血糖機

【本報訊】消委會去年接獲74宗涉及醫療儀器的投訴,當中包括有銷售過期產品、保養服務等投訴,涉款由數十至數萬元不等。該會促請商戶確保出售的醫療儀器,在品質及規格等方面都符合標準。
經消委會調停方退款
投訴人蕭先生在藥房錯買舊型號血糖試紙,換貨被拒後,反被藥房職員游說購買舊型號血糖機,以配合使用舊款的血糖試紙。蕭其後才發現舊款血糖機已過期超過3年,裏面的採血針亦已過期逾一年半。他回到藥房反映時,職員態度惡劣,堅持產品質量沒有問題,拒絕妥協換貨或退款。藥房經消委會調停後,才願意退回舊血糖機的費用或補差額更換血糖試紙。
另一宗投訴人王女士買的呼吸機,在2021年11月收到C公司通知,指當中的隔音泡棉可能會降解成微粒,或有致癌風險,遂向涉事公司登記回收。但王多次追問時,代理商僅指正安排回收,沒有新進展。直至去年1月,王向消委會尋求協助,去年9月才成功換零件,前後需時接近兩年。代理商解釋,王所購的呼吸機為水貨,需時特別安排跟進方法。
消委會指,不論售賣的是醫療儀器或配件,商戶都不應該出售過期及品質欠妥的貨品,尤其個案中的血糖測試套裝,涉及穿刺及採血步驟,其安全性及品質要求嚴謹。該會亦指,呼吸機事件對消費者造成極大困擾及健康風險,敦促廠商履行責任,盡快更換有問題的呼吸機或相關組件。消費者亦應注意產品保用及提供的售後保養條款,包括保養年期、保養範圍、是否提供上門服務及續保安排等。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 iPhone/ iPad/ Android/
人人做記者
爆料方法 :
爆料熱線:
(852) 3600 3600
傳 真:
(852) 3600 8800
SMS:
(852) 6500 6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