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串騙按揭 警司陳凱港4‧19裁決
【本報訊】正被停職的警司陳凱港,涉嫌連同曾任總督察的前同袍欺騙按揭貸款逾2,630萬元。法庭早前裁定案件表證成立,控辯雙方昨於區院作結案陳詞。法官聽畢雙方陳詞後,決定把案件押後至4月19日作裁決,期間兩名被告均獲准繼續保釋。
4申按貸付代理人40萬
兩名被告依次為無報稱職業的陳凱港(50歲)及報稱商人的汪浩毅(49歲)。控方陳詞指,陳凱港過往曾4次申請按揭貸款,證據顯示他曾支付替他辦理按揭的代理人超過40萬元,辯方說法指是服務費,但以陳的經驗,不可能會支付如此高昂費用。辯方曾指是代理人自行造假申請按揭,但風險如此高,控方認為該些代理不會「老虎頭上捉蝨乸」。
陳的律師指涉案的按揭文件錯漏百出,很多個人資料均不齊全,若陳存心造假不會如此。辯方筆迹專家亦認為文件上的簽名很大可能屬虛假,控方卻稱毋須理會。陳的律師認為控方現時的理據薄弱,不足以令陳入罪。汪的律師則指,在陳取得按揭後達一年,汪的公司仍每月存款進陳的銀行戶口,若汪串謀陳造假根本毋須續存款,故他只是在存款時誤把款項列作薪金,而被有心人利用。
兩名被告被控於2019年5月17日與11月4日之間,藉隱瞞陳凱港的警司職業,虛假地向東亞銀行有限公司表示,陳於2019年7月至11月期間受僱於出眾資本有限公司,並接受逾24萬元月薪。兩人亦被控在同年5月17日至12月27日,連同陳凱俊隱瞞陳凱港的警司職業,虛假地向華僑永亨信用財務有限公司表示,陳凱港於2019年9月至11月受僱於出眾資本有限公司,接受逾24萬元月薪,以及陳凱俊於同年11月至12月受僱於新凱國際貿易有限公司,接受逾11萬元月薪。兩間機構最終分別批出兩筆貸款,涉及2,154.9萬元及480萬元。案件編號:DCCC 132/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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