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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警施襲屈藏毒案 露宿者稱不懂說謊

被告尹栢詩(左起)、韓廷光、陳守業及莫志成(最前者),在案發時均隸屬特別職務隊。 被告尹栢詩(左起)、韓廷光、陳守業及莫志成(最前者),在案發時均隸屬特別職務隊。
被告尹栢詩(左起)、韓廷光、陳守業及莫志成(最前者),在案發時均隸屬特別職務隊。
於2020年在深水埗通州街公園執勤時,8名警務人員涉嫌誣衊露宿者藏毒、傷害露宿者及破壞對方的家當等,眾警否認刑事毀壞、傷人、妨礙司法公正及藉公職作不當行為等共10罪,案件昨於區院續審。辯方續盤問被指遭被告毆打及被毀壞家當的事主。辯方指出事主自1984年起有多項暴力及不誠實案底,又指該事主過往曾與他人同涉販毒案,且曾作供圖助他人脫罪反被法官指斥他不誠實。事主則反駁稱:「我唔識講大話」。
涉案8名被告依次是郭展昇、韓廷光、梁飛鵬、龐雋詩(女)、林華嘉、莫志成、尹栢詩(女)及陳守業,他們介乎27至46歲。除林華嘉是警長外,其餘被告均是警員。他們共被控10罪,除郭涉及兩項刑事毀壞,另與梁及陳同涉一項傷人罪,其餘被告分別各涉一項至兩項妨礙司法公正及藉公職作不當行為罪。所有控罪均涉及於2020年2月4日及2月24日,在深水埗通州街公園發生合共3次的事件,涉及兩名越南籍男露宿者阮文山及LE Van Muoi(阿十),阿十現已身故。8名被告案發時均隸屬深水埗警區特別職務隊第一隊。
堅稱曾表示遭警員毆打
辯方盤問阮文山時讀出其多項案底,當中包括7個涉暴力案底及17個涉不誠實案底,並直指阮與人衝突時會作出暴力行為,且非奉公守法及不能自控;阮則對辯方表示不同意。辯方又指阮過往曾因販毒罪被判囚,而他就本案所指稱的兩次事件,皆因其不想警方再到涉案公園巡查,令其可繼續售賣毒品,故說謊誣陷警員;阮不同意辯方說法。另外,辯方亦讀出阮於事發後的醫療報告指,阮從沒有向醫生表示過遭警員毆打,阮則堅稱有說過。
就阮稱2020年2月24日被警員損壞其家當的事件,辯方質疑阮虛構警員與他的說話,包括警員從沒有問他就被毆打一事「痛唔痛」及有否怨他們,且沒有說過「3日後再嚟揼爛啲嘢」等說話,而阮的書面供詞亦沒有提及該些說話。阮承認供詞沒有提及,但否認該些對話是虛構。辯方指當日警員只是搭着阮的肩膀向他調查,詢問他為何在公園及詢問該處的雜物是否屬於他,但阮不同意此說法。案件編號:DCCC 123/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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