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來因素致服務延誤 港鐵免罰款
【本報訊】昨晨輕鐵安定站附近遭吊臂車損毀架空電纜,導致4個輕鐵站服務暫停、5條路線需要改道,服務受阻約5小時,居民出入困難。政府去年檢討港鐵票價調整機制時修改了服務表現安排,惟是次輕鐵服務延誤由外來因素所致,故現行罰款機制並不適用,港鐵毋須因而罰款。
新制封頂罰款 每宗4000萬
港府與港鐵去年3月曾檢討票價調整機制,包括將延誤多於3小時的事故罰款,由500萬提高至800萬元,其後每小時的罰款由250萬元提高至400萬元。新機制又為發生在繁忙時間、即平日上午8至9時及下午6至7時事故,引入1.2倍罰款安排,同時每宗事故的「封頂」罰款,亦由2,500萬元上調至4,000萬元。
據原來的港鐵罰款機制,罰款額以列車服務延誤時數累進計算,若列車服務出現31分鐘或以上延誤事故,且屬港鐵控制範圍內的因素引起,少於1小時罰100萬元、3至4小時罰500萬元,其後的每小時再罰250萬元,「封頂」上限為12小時、即2,500萬元。
此外,在新機制下,港鐵亦推出「服務表現回贈」方案,取代以往每程3%車費回贈,當相關金額累積滿2,500萬元後,港鐵會在特定星期六或日,舉辦半價乘車日回饋乘客。港鐵表示,截至去年第3季,「服務表現回贈」累積金額為1,0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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