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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警涉襲無家者兼屈藏毒 事主被告知再住再毀家當

【本報訊】8名警務人員於2020年在深水埗通州街公園執勤時,涉嫌誣衊露宿者藏毒、傷害露宿者及破壞對方的家當等。眾警否認刑事毀壞、傷人、妨礙司法公正及藉公職作不當行為等共10罪,案件昨於區院續審,被指遭被告毆打及被毀壞家當的露宿者續作供。事主指被毆後約3星期,該些毆打他的警員再到公園找他,並以樹枝等「揼」爛他的家當,更向他稱「你再住喺度,3日後我哋又再來揼爛啲嘢」。
涉案8名被告依次是郭展昇、韓廷光、梁飛鵬、龐雋詩(女)、林華嘉、莫志成、尹栢詩(女)及陳守業(27至46歲)。除林華嘉是警長外,其餘被告均是警員。他們共被控10罪,除郭涉及兩項刑事毀壞,另與梁及陳同涉一項傷人罪,其餘被告分別各涉一項至兩項妨礙司法公正及藉公職作不當行為罪。所有控罪均涉及於2020年2月4日及2月24日,在深水埗通州街公園發生合共3次的事件,涉及兩名越南籍男露宿者阮文山及LE Van Muoi(阿十),阿十現已身故。8名被告案發時均隸屬深水埗警區特別職務隊第一隊。
胸骨骨裂須留院
事主阮文山續作供稱,他被警員毆打後先被帶到警署,其後轉送往醫院。在警署時因被他人制止,他未有說出遭毆打一事,到醫院後有向醫生提及事件,檢驗後證實胸骨骨裂須留院。他及後續在公園露宿,直至2月24日該班毆打他的警員再找他,並詢問他被打後「痛唔痛」及有否怨他們。但其後當中約3名警員以樹枝及棍等「揼」爛他的家當,包括罐頭、米及豉油等,另外膠箱及膠櫈亦被他們毀壞。
警員又帶着他去阿十的露宿處,要他看着阿十的家當被他們用錘子「揼」爛。其中一名警員向他稱「你唔可以住喺度」,又稱若繼續居住,3日後會再損毀其家當。不過阮承認並無進行任何認人手續,以辨認眾被告是否毆打他的警員。案件編號:DCCC 123/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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