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煽動字句上衣 無業漢囚3個月
【本報訊】無業漢去年11月擬由香港國際機場離港時,被職員發現其穿着印有煽動字句的衣物,於是報案。國安處人員到場將之拘捕,並在其隨身物品中再搜出印有煽動字句的旗幟及衣物等。他早前承認「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及「管有煽動刊物」共兩罪,昨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入獄3個月。
機場離境期間被截
26歲被告諸啟邦,現時無業。裁判官判刑時指,涉案的煽動字句早前被法院裁定危害國安,批評他明知故犯,毫不避忌,明目張膽穿着印有煽動字句的衣物在公眾人士眾多的地方游走,故判刑須具阻嚇性。法庭以監禁4.5個月和3個月為兩罪量刑起點,因認罪扣減三分之一刑期,兩罪刑期同期執行,總刑期為判監3個月。
被告承認於2023年11月27日當日下午約4時,穿着一件印有「光復」等口號的上衣和公開展示該等陳述,具意圖引起憎恨或藐視中央及/或香港政府或激起對其離叛;激起香港居民企圖不循合法途徑促致改變其他在香港的依法制訂的事項;煽惑他人使用暴力;及/或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
他另承認於同日,在赤鱲角香港國際機場登機閘口編號205或其附近,管有煽動刊物,即3幅印有「光復」字句的旗幟和一件印有「香港獨立」字句的上衣。被告另原被控管有他人身份證罪,但獲控方撤回。案件編號:WKCC 5138/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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