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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政府有意續委區議員任三會成員

新一屆區議員月初已就任。 新一屆區議員月初已就任。
新一屆區議員月初已就任。
【記者林彥汛報道】新一屆區議會任期將在今年1月1日起開展。政府在去年12月向俗稱「三會」即分區委員會、地區防火委員會及地區撲滅罪行的成員發信,宣布把成員的任期延長,惹起外界關注舉措是否與政府有意不再委任區議員出任「三會」成員有關。消息指,政府有意繼續委任區議員擔任「三會」成員,但區議員將不能兼任「三會」的正、副主席。
或不能兼任正副主席
在去年12月10日的區議會換屆選舉中,有不少「三會」成員都進身區議會,而政府在同月18日為配合開展地區治理的新篇章,宣布將「三會」委員的任期由原定今年年初到期,延長至今年3月31日,外界關注政府是否有意「大換血」。
據悉,政府有意繼續委任區議員擔任「三會」成員,認為此舉有助吸納意見,並且可以讓區議員更深入了解區內不同事項,但礙於新一屆區議員公務繁忙,區議員將不能繼續兼任「三會」的正、副主席。
政府早前公布「履職監察機制」,嚴格規定區議員日常工作,包括大會出席率要達八成、區議員必須參與每周一次的「會見市民計劃」等。
事實上,在新的區議會選制下,有意擔任循直選或間選參與區議會選舉,均需要「三會」成員提名,而且「三會」成員亦有權參選選舉委員會(第四界別),可以選出立法會議員,甚至特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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