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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藏槍枝子彈 槍癡囚5年4月

【本報訊】一名沉迷野戰的槍癡於2021年8月在八鄉的村屋單位,被執法人員搜出一支P80自動手槍、92枚子彈及子彈匣等。槍癡被捕後稱手槍是他以2.5萬元購買並用作收藏。該槍癡昨於高院承認無牌管有槍械及彈藥罪,被暫委法官胡雅雯判監5年4個月。法官指雖然沒有證據顯示涉案槍械曾被使用過,但很容易被他人取走,且顯示有其他人曾碰過,故可對公眾構成重大傷害。
遇查直接交代收藏位置
被告黃俊賢(38歲)任職咪錶維修師。他原被控兩項無牌管有槍械及彈藥罪,但其中一項控罪獲控方撤銷。辯方求情時強調,槍械只是被告自行收藏,且不時拿出來清潔,只是沒有鎖好。辯方又指被告自年少已是槍迷,一直渴望擁有真槍,在得悉有辦法獲得真槍後決定購入。惟法官指槍迷並非有效求情因素,除認罪外並無任何減刑因素。
案情指,執法人員於2021年10月8日搜查被告與其妻位於元朗八鄉的村屋。被告向人員稱「阿sir你哋唔使搵,支真槍喺梳化度,啲子彈喺我間房嘅黃色盒入面」,又指手槍及子彈是從蘇翰韜(譯音)處以2.5萬元購入。人員搜查該處,在梳化上發現一支P80自動槍且已裝上彈匣,並在單位內發現92枚9毫米口徑子彈及其他彈匣。經檢驗下發現該槍有包括被告在內的4名人士之DNA。
而人員亦曾經搜查被告位於大埔的另一住所,並在單位內搜出氣槍等物品。警誡下被告承認搜到的物品屬他擁有,蘇則是他在玩野戰時認識,涉案槍械是蘇於2019年售予他。案件編號:HCCC 148/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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