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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案今讀同意事實 明首傳召證人

黎智英涉違國安法的案件,備受關注。 黎智英涉違國安法的案件,備受關注。
黎智英涉違國安法的案件,備受關注。
控方指煽動憎恨 組重光團隊供資金
壹傳媒黎智英連同集團旗下3間公司,涉嫌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危害國家安全及發布煽動刊物等共3罪,違反《港區國安法》的案件,控方上周四(4日)完成開案陳詞後,法庭將案押後至今日在西九龍法院(暫代高院)繼續審理,將由控方讀出控辯雙方的同意事實,需時預計一天;料周二會傳召第一名證人出庭作供。
控方在上周二(2日)展開一連三日的開案陳詞。控方指,案發時段黎智英及集團旗下3間公司,發布至少161則煽動內容,引起市民對政權的憎恨,及請求外國制裁。而黎智英一直有指示下屬行事,包括要求國際組織不要針對時任美國總統特朗普,因為《蘋果日報》要靠對方「保命」。另外,控方指黎智英利用組織「重光團隊」作平台,與偷越邊境12名香港人蛇之一的李宇軒等游說外國制裁中港;黎是該組織的「金主」負責提供資金,黎的助理Mark Simon則負責執行黎的指令,控方指兩人均是團隊的主腦。
9300萬元經Mark Simon予泛民
控方另披露,2013年至2020年間,黎智英經Mark Simon給予泛民約9,300萬元。而任職律師助理的陳梓華,則在團隊中負責傳達有關指令予李宇軒及有「攬炒巴」之稱的劉祖廸,向外國進行游說及進行眾籌。據庭上透露,李宇軒在2019年6月至8月期間,進行3次國際眾籌獲得約2,410萬元;至2020年5月,眾籌資金用罄,劉祖廸進行第4次眾籌,籌得1,320萬元,故此4次眾籌共得逾3,700萬元。
涉案4名被告包括黎智英(76歲)、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及蘋果日報互聯網有限公司。4名被告同被控一項串謀刊印、發布、邀約發售、分發、展示及或複製煽動刊物罪,以及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黎智英另單獨被控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
本案共涉12名被告,包括「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及法律助理陳梓華,該兩人已在2021年8月承認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待判刑,此兩人亦將出庭指證黎智英。另外,6名前蘋果高層,包括壹傳媒前行政總裁張劍虹、前蘋果副社長陳沛敏、總編輯羅偉光、執行總編輯林文宗、兩名主筆馮偉光(筆名盧峯)和楊清奇(筆名李平),則在2022年11月承認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將待黎智英案審結後進行求情及判刑,本案部分認罪的高層張劍虹、陳沛敏、楊清奇以及另一名蘋果高層周達權,亦會出庭頂證黎智英。案件編號:HCCC 51/2022
已認罪的張劍虹,將會出庭頂證。已認罪的張劍虹,將會出庭頂證。
已認罪的張劍虹,將會出庭頂證。
已認罪的李宇軒,是團隊中的核心成員。已認罪的李宇軒,是團隊中的核心成員。
已認罪的李宇軒,是團隊中的核心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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