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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斜過馬路 尖沙咀沙田十字路口試行

當局正研究「打斜」過馬路合法化。(張開裕攝) 當局正研究「打斜」過馬路合法化。(張開裕攝)
當局正研究「打斜」過馬路合法化。(張開裕攝)
【本報訊】現時本港多處十字路口都經常有大批市民為省時間而「打斜」過馬路,但實屬違法。這種港版涉谷式「打斜」過馬路將會合法化,運輸署透露已審視尖沙咀及沙田共兩個十字路口,認為有關路口適合試驗設立對角行人過路處,其中在沙田,有關設施已大致完成安裝,又指對角行人過路處可讓行人用較短距離和時間步行至對角路口,改善步行環境。
運輸署指尖沙咀加拿分道與加連威老道交界,以及沙田沙角街與逸泰街交界十字路口適合試驗設立對角行人過路處。惟需小心考慮個別路口特性,包括行人需要、路口車流和人流、過路距離和所需時間等,確保設對角行人過路處後有關路口仍可維持足夠車輛通行能力。
記者昨午到沙田沙角街與逸泰街交界了解,現場十字路口的對角位置加設了支柱,惟地面未見有劃線,而現場不少人都會打斜過馬路。而在尖沙咀加拿分道與加連威老道交界,同樣有不少人打斜過馬路。
油尖旺區議員葉傲冬認為,尖沙咀加拿分道與加連威老道交界過路行人眾多,「斜行」過馬路可帶來方便,試行成功亦鼓勵正式推行。同區區議員許德亮亦表示,計劃需以行人安全為優先,建議地面要有清晰指示,分清可斜行和不可斜行的馬路,讓行人容易識別。
料試點未來擴展至18區
而將軍澳唐俊街和寶邑路交界亦經常有大批市民「打斜」過馬路,西貢區議員方國珊期望署方可在該十字路口實施對角行人過路處,若計劃可行,應於多區推行。議員劉國勳亦透露,上月與運輸署人員考察北區的十字路口,署方初步同意北區祥和邨十字路口適合研究設對角過路處,相信當局大方向是在全港18區都可設斜行過馬路試點。
現時法例規定行人不可在過路燈的「綠色人像」過路處兩旁15米內橫過馬路。執法部門上月就行人違例發出1,054張傳票,當中124張涉及該違例情況。
沙田沙角街與逸泰街交界十字路口的對角位置加設了支柱,惟地面未有劃線。(陳俊華攝)沙田沙角街與逸泰街交界十字路口的對角位置加設了支柱,惟地面未有劃線。(陳俊華攝)
沙田沙角街與逸泰街交界十字路口的對角位置加設了支柱,惟地面未有劃線。(陳俊華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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