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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牌查冊新程序 引入「例外情況」申請

車牌查冊程序將實施新安排。(黃仲民攝) 車牌查冊程序將實施新安排。(黃仲民攝)
車牌查冊程序將實施新安排。(黃仲民攝)
【本報訊】運輸署正檢討車牌查冊程序,並表示將於後日起實施新安排,列明車輛登記冊的目的,當中未有包括傳媒採訪報道,但同時引入例外情況的申請程序,如果涉及車輛擁有權或車輛使用,並涉及重大公眾利益,也可提出書面申請,運輸署署長會衡量是否正當,以及申請涉及的公眾利益是否大於車主的私隱權和社會的合法權益等,決定是否批准。
重大公眾利益 當局無客觀定義
問到新安排會否損害新聞自由,運輸署署長李頌恩指,傳媒採訪報道可透過「例外情況」的方式提出書面申請,需列明申請目的、將如何使用相關資料、披露的方法,及如何確保資料不被濫用,並無其他渠道得到資料。李頌恩指,難有客觀定義何謂重大公眾利益,要視乎個案而定,又指會盡快處理申請,但審批時間要視乎申請人提交的資料是否充足;而被拒的申請人,亦可在補交資料後再次提出申請。
在新的安排中,運輸署列明3項設立車輛登記冊的目的,分別是規管車輛使用、供執法機關履行職責,以及向因受車輛擁有權,或車輛的使用直接影響,而需要確定車輛資料的人士提供資料。例如車輛買賣、保險索償、申索賠償、追討費用、車輛涉及法律程序、安全召回率等。署方指,查冊人可以是相關車輛的車主,或已獲車主書面同意的其他人,而相關的資料必須使用作書面同意中的指明用途。
運輸署將就新安排提供《申請車輛登記細節證明書的指引》,說明有關申請程序、參考例子、注意事項等,供申請人參考。署方指,實施新安排後,將可進一步降低登記冊上的資料被誤用或濫用的風險,加強保障登記車主的私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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