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聞港聞

童樂居虐兒案涉6罪 51歲女職員表證成立

【本報訊】本報早前率先獨家報道香港保護兒童會轄下的「童樂居」員工涉嫌虐童案,至今累計共34名女職員被落案起訴,部分被告的案件交由區院審理。其中一名五旬女職員被指對6名幼童故意忽略及作出虐待,她否認6項虐兒罪,案件日前經控方舉證完畢後,區院法官李慶年昨裁定被告6罪表證成立。被告自辯時,就見到幼童遇襲而䄂手旁觀一事解釋,她雖面向幼童,但正想着其他事沒有見到幼童遇襲;至於襲擊另外5名幼童方面,她稱只是意外觸碰到他們,沒有襲擊意圖。
報稱幼兒工作員的女被告陳玉玲(51歲),控罪指她於2021年11月20日至12月4日期間,故意襲擊2歲男童U、3歲男童D及3名身份不詳兒童;於同年12月18日與另一被告陳麗娟故意忽略及襲擊2歲男童B。
稱不小心觸碰 無意圖襲擊
被告自辯時稱,有關故意忽略事件,她承認當時坐在另一被告陳麗娟與男童B對面,雖然片段拍到她望着陳,但實際上她只看了陳一秒,其餘時間均是想着要籌辦的活動事宜,故不知陳做了甚麼;至於襲擊5名幼童,被告否認有意圖襲擊,只是想幼童不要跑開才推其頭部,有時則是不小心以紙張拍到幼童頭部,事後亦有對幼童說對不起。至於扯頭髮及把幼童摔落地等,被告稱因該幼童在地上發脾氣哭泣,她「果斷」決定拉起他,情急下碰到對方頭部位置,她只是把幼童放在一角落,以免他踢到其他幼童,並無摔對方在地。案件編號:DCCC 541/2022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 iPhone/ iPad/ Android/
人人做記者
爆料方法 :
爆料熱線:
(852) 3600 3600
傳 真:
(852) 3600 8800
SMS:
(852) 6500 6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