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遵清拆令 村屋業主罰款逾12萬
【本報訊】屋宇署表示,元朗一幢5層高的僭建村屋,其業主因為不遵從該署根據《建築物條例》發出的清拆令,上周於屯門裁判法院被定罪及判罰款逾12萬元。
涉事僭建村屋位於元朗新田蕃田村,樓高5層。由於該屋宇不會獲得地政總署發出的豁免證明書,不屬《建築物條例(新界適用)條例》的新界豁免管制屋宇;而有關僭建物亦無事先獲得屋宇署的批准及同意。屋宇署遂根據《建築物條例》條向有關業主發出清拆令。
由於有關村屋業主並沒有履行清拆令,因此遭到屋宇署提出檢控,並於去年12月29日,在屯門裁判法院被裁判官判罪名成立,即場判處罰款123,6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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