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歲童樂居女職員拒認虐兒
【本報訊】本報早前率先獨家報道香港保護兒童會轄下的「童樂居」員工涉嫌虐童案,至今累計共34名女職員被落案起訴,部分被告的案件交由區院審理。其中一名49歲女職員被指對6名幼童故意忽略及作出虐待,案件昨於區院開審,她否認6項虐兒罪。控方開案詞指,被告見到其他職員襲擊一幼童時涉嫌袖手旁觀之餘,亦曾分別涉嫌向5名幼童施襲,包括拍打、推幼童頭部及把幼童摔落地等。
6項控罪涉及6童
涉案49歲被告陳玉玲,報稱幼兒工作員,被控6項虐兒罪。控罪指她於2021年11月20日至12月4日期間,故意襲擊兩歲男童U、3歲男童D及3名身份不詳兒童;並於同年12月18日與另一被告陳麗娟故意忽略及襲擊兩歲男童B。
控方開案陳詞指,被告案發時在童樂居工作,涉案6童均寄住上址。控方指童樂居內閉路電視拍到案發期間,被告分別在活動室襲擊5名事主,包括把事主的頭向後推、以物件拍打他頭部、扯其頭髮及手臂且把其摔落地等。控方又指另有一次,被告與另一女職員在幼童睡房內男童B床邊。該女職員曾拉B手臂把B拉到女職員大腿,並拍打B的腹部及臉、晃動其頭部並把他拋落床等。被告則一直在女職員旁目擊,但無動於衷。被告最終於2022年1月7日被捕。案件編號:DCCC 541/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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