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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後箍頸劫女護 運輸工判囚28月

案發於將軍澳靈實醫院外的行人隧道入口。 案發於將軍澳靈實醫院外的行人隧道入口。
案發於將軍澳靈實醫院外的行人隧道入口。
求情稱喪父欠債 官斥非單純搶銀包
將軍澳靈實醫院一名女護士,於去年初在晚上獨自行經醫院外的行人隧道入口時,被一名男子從後箍頸搶劫,劫去約總值3,600元的腕錶及手袋。執法人員到場調查,發現賊人在慌亂間遺下的銀包,循此途徑調查後成功鎖定並拘捕該名賊人。被捕男子昨於區院承認一項搶劫罪,被法官陳廣池判監28個月。法官指被告屬衝動犯案,搶劫獨行女事主,他雖沒使用武器,卻曾向事主從後箍頸,認為並非屬於單純搶銀包。
涉案35歲被告李捷,報稱運輸工人,承認一項搶劫罪。辯方求情指,被告因喪父,要辦理喪事而欠下9萬元債項,案發時他在回家途中,見女事主單獨一人前行而心生歪念。法官判刑指,被告沒有於現場埋伏,認為並非有預謀犯案,而事主部分失物亦得以尋回,只失去了部分款項。經考慮後,最終判被告入獄28個月。
被告逃走時遺下自己銀包
案情指,2023年1月9日晚上約10時,鄭姓女事主途經將軍澳靈實醫院外的行人隧道時,突然被人從後用右手箍頸,鄭失平衡跌在地上,肩膊的手袋則遭被告猛力拉扯,期間手袋肩帶被扯斷。被告成功搶走手袋後,往醫院方向逃跑。一名男途人聽到鄭高聲呼救,嘗試追截被告但不成功,不過拾到被告遺下的一個銀包,當中載有其個人證件,包括被告的建築工人證,鄭則打電話報案。
鄭被搶走的手袋內載有她的身份證、化妝袋、銀包、員工證、提款卡、八達通卡、腕錶、兩枚吊墜,及現金約450元,所有物品總值約3,600元。執法人員接報並經調查後,於同日在坑口尚德邨拘捕被告,警誠下他承認搶劫,並帶人員尋回部分被搶劫物品,包括腕錶及化妝袋等。被告稱因欠債纍纍而犯案,並在取走值錢物品後,隨即把手袋棄掉。案件編號:DCCC 279/2023
執法人員最終起回女事主的部分失物。執法人員最終起回女事主的部分失物。
執法人員最終起回女事主的部分失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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