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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瞞物業出租呃按揭 買家兒子保釋

案件昨在東區裁判法院提訊。 案件昨在東區裁判法院提訊。
案件昨在東區裁判法院提訊。
【本報訊】廉政公署調查貪污時揭發一名物業買家涉嫌瞞報物業已出租,以誘使一間銀行不向她追討須符合自住規定而獲批的八成按揭貸款,涉款逾800萬元。廉署早前起訴該名買家欺詐罪名,經獲律政司進一步法律意見後,其後加控買家的兒子一項欺詐罪,其案件昨在東區裁判法院提訊。被告暫毋須答辯,控方指案件將於區院處理,裁判官按控方申請,把案件押後至明年2月15日再訊,以等待轉介文件,期間被告獲准以一萬元現金保釋。
被告劉匡哲(23歲,報稱私人導師),被控一項欺詐罪,指他於2020年8月12日至2021年9月20日期間,在香港連同黃顯寧藉作欺騙,即沒有通知中信銀行(國際)有限公司,有關九龍常盛街28號皓畋1座的一個單位佔用情況有所改變,並意圖詐騙而誘使中信不行使權利,要求償還就該物業有關該兩人獲批的部分或全部按揭貸款及/或誘使中信不施加其他條件(包括上調利率),導致兩人獲得利益,或導致中信蒙受不利或有相當程度的可能性會蒙受不利。
保釋期間准赴英工作
被告昨申請在保釋期間可離港到英國繼續其導師工作,並獲裁判官批准。資料顯示,本案被告的母親黃顯寧(48歲,保險代理)於今年10月就隱瞞上述和其後另一宗租賃交易被控兩項欺詐罪。其案件早前已於區院提訊,並將於明年3月7日再訊。案件編號:ESCC 2951/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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