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呼即應:假難民輸30萬訟費港府務須追收到底
東呼即應炮轟亂象 濫用機制敗訴恐淪壞帳
假難民亂港令人即㷫,一名西非漢逾期留港,聲請期間強姦罪成,出獄後被入境處羈留,其後竟入稟申請人身保護令獲批,入境處最終上訴得直,西非漢須支付30萬元訟費,但恐怕會淪為司法機構又一筆「壞帳」。《東呼即應》探討相關問題,社會各界齊轟假難民在港作奸犯科犯眾怒,30萬訟費必須追收,又指若有法律界人士利用酷刑聲請的包攬程序從中得利,當局不應姑息。
一名西非男子2012年以旅客身份入境本港,不但逾期留港「賴死唔走」,更申請免遣返聲請,在繼續留港期間結婚,甚至趁妻子留院分娩期間,強姦妻子的朋友,於2016年被裁定強姦罪成,判囚10年,去年2月刑滿出獄。
該名西非漢出獄後,一直被入境處根據《入境條例》羈留,以便處理聲請及等候遣返,及後聲請及上訴都被拒絕。他竟早前入稟高院,申請人身保護令,獲高院法官高浩文批准,下令入境處釋放他,處方不服上訴,上訴庭上月底裁定上訴得直,指原審法官作出錯誤考慮,下令該西非漢須支付30萬元訟費,不過他能否找數實在成疑。
現時當局對免遣返聲請者「供食供住」,為每名成人提供每月1,500元租金援助,以及約1,800元其他基本人道援助,但假難民卻在本港屢犯罪案、作奸犯科,「食大茶飯」禍害港人,可謂「貼錢買難受」,實在諷刺。《東方日報》以至議員均曾建議設立半禁閉式關押設施,不應任由假難民手執「行街紙」四處流竄,但當局仍無作為。
議員葛珮帆指,一直有假難民的風化案,市民對假難民作奸犯科非常憤怒,當局絕對需要追查假難民在港有沒有作奸犯科,而該名西非漢須支付的30萬元訟費亦要落力追討,若他在本港有資產,可追討變賣資產還債,形容「一定要追到天腳底」。
南亞假難民成本港治安毒瘤,葛珮帆指出,當局首先要退出國際酷刑公約,且不能本港提出,要國家處理;另外,香港還有本地的人權法案及終審法院的裁決,因此她促請律政司研究如何從相關法例及裁決着手,解決假難民問題。
包攬聲請獲利 司法界惹質疑
不少市民均對詳細法律條文及操作不太熟悉,反而一個西非假難民卻通曉法律程序搞上訴,正如本報正論曾指:「顯然跟本港法律界人士向其教路獻計有關」,實在有必要正視。時事評論員陳雲生表示,濫用聲請保護令的假難民,已困擾本港超過40年,期間還要幫他們代支代繳管理費,聯合國難民署拖欠本港十數億元,至今未歸還,加上現時酷刑聲請的「假難民」又多用百多億,相信司法界有人利用酷刑聲請的包攬程序從中得利,認為當局要好好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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