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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房爆炸案 東主遺孀技工須賠72萬

慈雲山環鳳街一車房於2015年發生大爆炸釀3死9傷。 慈雲山環鳳街一車房於2015年發生大爆炸釀3死9傷。
慈雲山環鳳街一車房於2015年發生大爆炸釀3死9傷。
【本報訊】慈雲山環鳳街一間車房在2015年4月26日發生大爆炸,造成包括車房東主等3人死亡及9人受傷。除車房東主外,其餘兩名死者的家屬就事件分別入稟高院向東主遺孀及涉事車房技工索償。由於其中一案的索償金額只有72.7萬元,故轉交區院處理。就該區院案兩名被告均承認責任,但東主遺孀爭議索償金額,認為只需賠償33.9萬元,故需開庭審理。經審訊後區院暫委法官周偉倫昨頒下判詞,認為原告方索償金額合理,下令被告須賠償72.7萬元及支付訟費。
爭議的哥生前月入平均數
於該宗大爆炸身亡的3名死者是男子陳錦波(61歲)、男子胡漢偉(47歲)及女子伍靄霞(65歲),分別是的士司機、車房東主和附近玻璃鏡店東主。本案的原告是陳錦波的遺產管理人高少賢(譯音),被告分別是涉案車房技工黎駿豪及胡漢偉的遺產管理人曾穎詩。黎俊豪於2020年因該宗爆炸案被裁定3項誤殺罪成被判監8年。兩名被告早前已承認責任,且只有曾穎詩爭議索償金額,故須開庭處理。
原告追討的包括喪親之痛損害賠償、死者過身後原告失去供養費所造成的損失及殮葬費。曾只爭議供養費用,原告認為該份應賠償50.5萬元,因死者生前平均月入約兩萬元,每月會給原告約5,000元,並預計70歲退休,涉及約100個月的費用。曾認為只需賠償11.7萬元,因在2019年的黑暴事件及翌年的疫情均影響的士司機收入,認為死者若在生,該段時間的月薪不可能有兩萬元,死者亦可能會提早退休。
不過法官指被告方未有提供該時段的士司機平均收入數據,而根據現有數據顯示在2015年,與死者同時段工作之的士司機平均收入為3.3萬元,認為原告以月入兩萬元作估算並非不合理。考慮過後法官頒令原告可共獲賠償72.7萬元。案件編號:DCPI 422/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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