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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監管令經日竄英 鍾翰林提庇護申請

鍾翰林在社交媒體發布抵達英國的相片。 鍾翰林在社交媒體發布抵達英國的相片。
鍾翰林在社交媒體發布抵達英國的相片。
聖誕獲准沖繩旅遊 懲教署急發召回令
已解散的組織「學生動源」前召集人鍾翰林違反監管令,已往英國尋求政治庇護。鍾在社交網站發布抵達英國的相片,指自己今年6月5日已從大欖懲教所刑滿獲釋,出獄後必須遵守懲教署監管令一年,國安處人員由6月起要求每隔兩至四周與他會面,交代過去數周行蹤,又曾向他提出給予線人費,要求他提供他人的資料。懲教署昨召開記者會,嚴厲譴責鍾公然違反監管令,並已對其發出召回令,並聯絡其他執法部門依法通緝他。
鍾翰林表示,早前他以調適情緒為由,說服懲教署批准他在12月20日至25日聖誕期間離境旅遊,選擇了符合經濟狀況且政治敏感度較低的日本沖繩為目的地,在起行數天前提交機票住宿等資料,成功獲懲教署批准,條件是在本月26日返港。他在沖繩期間,向英美加三地認識的相關人士及機構求助,了解當地移民政策及政庇審核狀況,獲提供有關英國庇護及簽證的法律建議,最終一致認同循英國的政治庇護程序入境。
訛稱趕不及航班 需改期回港
於是,他便趕在理應回港的限期前買了往英國的機票,乘坐飛機在英國時間周三(27日)晚抵達當地。鍾翰林被指發布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的資訊,並處理屬犯罪得益的眾籌款項,在2021年於區域法院承認《港區國安法》中之分裂國家罪、及一項洗黑錢罪,同年11月23日被國安法指定法官陳廣池判處即時監禁43個月。
懲教署副署長梁建業表示,鍾翰林因違反《港區國安法》等罪行,2021年11月被判刑43個月,獲釋後需要接受署方監管一年,他在本月14日通知署方將於本月20至25日離港到沖繩旅行,直至本月25日接獲鍾的電話,指由於未能趕及航班,需要更改時間至本月28日回港。監管人員嘗試聯絡他,惟不成功,直至昨日透過社交媒體及傳媒才得知他已潛逃至英國。
斥極度破壞誠信 促盡快返港
梁批評鍾翰林極度破壞誠信,在社交媒體發布支持港獨及危害國家安全的言論。對於他公然違反監管令,以及在網上發布危害國家安全的訊息,予以嚴厲譴責。署方已即時向他發出召回令,呼籲他回頭是岸,為自己的行為負責,盡快返港。對於鍾聲稱被懲教署拒絕到一間店舖工作,梁指受監管人士必須從事認可工作,當局會按更生需要去考慮,如果工作場所有機會重犯同一罪行,會有限制並建議不要做。梁又指,受監管人士沒有出入境限制,不存在是否批准鍾翰林離港,如果受監管者要離港,須事前通知監管人員。
鍾翰林今年6月從大欖懲教所刑滿獲釋。鍾翰林今年6月從大欖懲教所刑滿獲釋。
鍾翰林今年6月從大欖懲教所刑滿獲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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