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案 須明日返港報到 周庭勢棄保潛逃
執法部門籲勿走不歸路 否則被終身追捕
已解散的香港眾志創黨成員兼常委周庭於今年9月已赴加拿大多倫多讀書,她早前指基於考慮身心靈健康,決定不會在原定的12月底回港就《港區國安法》案件報到。據悉,報到日期為本月28日,即是明日。國安處曾表明若她在限期內沒回港報到便是逃犯,執法部門會正式通緝她。
周庭在踏入27歲的前夕於社交平台貼文宣布已身處多倫多,稱今年7月初獲國安告知,若想到加拿大升學,需要香港國安處人員「陪同」和「保護」到內地一天,而在完成行程後會獲發還護照,她只需在大學假期時回港報到。她聲稱已買了機票,準備年底返港報到,但基於考慮身心靈健康,決定不會回港,又指「也大概一輩子不會回去(香港)了」。
無視保釋條件誠信破產
隨後,執法部門發聲明強烈譴責有人公然挑戰法紀的不負責行為,又呼籲當事人不要選擇走一條不歸的路,一生背負「逃犯」之名。政府亦發聲明斥周庭公然表示將無視保釋條件,誠信徹底破產。危害國家安全是極度嚴重的罪行,港府會全力打擊,追究到底,任何逃犯都不要妄想潛逃離港就可以逃避刑責。逃犯除非自首,否則會被終身追捕。
周庭一直沒披露向執法部門報到的實際日期。據悉,報到日期是本月28日。在本月中旬被問及周庭已表明棄保時,國安處再次指摘周庭以大量文件證明到外國讀書,令執法部門相信並更改擔保時間,若她最後沒回港便是「講大話」、「誠信破產」,問題在她身上;惟周庭目前仍未「正式犯法」,期望她把握機會回港,否則限期過後無回港報到便會成為逃犯,執法部門會正式通緝她。
涉違反勾結外國勢力罪
周庭在2020年8月10日因涉嫌違反「勾結外國勢力罪」被國安處拘捕。其後她於2020年底因包圍灣仔警察總部案被判囚10個月,於2021年中刑滿出獄後,繼續接受國安處保釋候查。
在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港區國安法》,香港眾志同日宣布解散,3名創黨成員及主要骨幹各散東西,周庭已身處多倫多,前秘書長黃之鋒因涉及民主派35+初選案仍被還押,前執委羅冠聰早已逃往英國,亦因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被懸紅通緝,而前副主席鄭家朗亦身在英國,上月底獲批政治庇護。
在2018年因周庭被取消參選立法會港島區補選,前民主黨成員區諾軒以「PLAN B」代替她參選並勝出,惟周庭向高院提出選舉呈請並獲判勝訴,區隨之亦被指「非妥為當選」。區隨後就判決向終審法院提出上訴許可卻被否決,議員任期僅一年零九個月,而區亦涉及初選案,現仍被還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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