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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七公:監管痛症中心 維護市民權益

港府將於2024年擬備《輔助醫療業條例》修訂草案,容許物理治療師和職業治療師可在指定情況下,毋須醫生轉介而直接為病人提供服務。我樂見條例修訂有實質進展,希望免轉介制度能夠令病人更快得到適切治療,亦加強其他醫療專業在基層醫療方面的角色。
強迫購買療程服務
根據現行法例,市民接受物理治療或職業治療須經西醫轉介。對部分痛症病人來說,免轉介安排可省卻不必要的轉介程序,早日接受治療紓緩痛楚,省時省錢,當然是一件有益民生的好事。不過,海關近日搜查一連鎖痛症治療中心的9間分店,又指過去數月接獲23宗舉報,指有連鎖痛症治療中心職員懷疑以不良營商手法,銷售一些預繳式的療程服務,涉嫌違反商品說明條例;亦有投訴指職員以具威嚇性手法強迫舉報人購買預繳式療程服務,而提供「治療」的人甚至無相關註冊資格。消委會亦於今年首7個月收到38宗相關投訴,有苦主損失逾30萬元。苦主們花了金錢和時間,痛症沒有改善,更要花心神追討損失。日前在衞生事務委員會上,我已詢問當局會否對痛症中心及其服務進行規管。
事實上,痛症中心並非醫療診所,不受衞生署監管,部分中心以「品牌」名義與顧客簽訂的合約沒有法律效力,市民投訴無門。因此,僅靠市民辨別痛症中心及其人員、合約是否合規難度較大,亦遠遠不夠,我敦促當局必須加強規管堵塞漏洞。
至於痛症中心會轉介所謂「御用保險經紀」,教唆顧客虛報資料騙保索償,保險業界已留意到此類違規索賠個案日益增多,並已提高對這類索賠個案的警覺性,增加對可疑個案的調查。如果痛症中心按照真實治療內容協助顧客索賠當然沒有問題,但如果有份合謀虛報單據索賠,例如單據「開大數」、以他人保單索賠、單據內容與所提供服務內容不相符等,就可能涉及騙保,屬於刑事罪行。如果有足夠證據,保險公司會將個案轉交相關執法部門調查追責,包括治療中心職員、專業人員、受保人等涉及騙保的人員,都可能因串謀詐騙被定罪、監禁、罰款。
此外,根據專業守則規定,保險中介必須絕對誠信、以被保人利益為最大依歸。保險中介串謀騙保嚴重違反專業守則,若證據足夠,保險公司會開除相關保險中介,並向保監局投訴涉事人員。保監局調查後會依據嚴重程度,對保險中介進行停牌、釘牌等紀律處分。
縱使如此,執法部門調查取證過程困難、時間漫長,不少違規痛症中心早已改頭換面,繼續有苦主深受其害。我希望政府加強對違規痛症中心的規管,避免不良營銷手法氾濫,維護市民權益。我亦呼籲所有市民,如有長期痛症,應找有註冊的專業醫生診斷,以免延誤病情。無論市民、保險中介還是痛症中心,都切勿以身試法,串謀騙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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