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聞港聞

司法包庇假難民 易請難送害港人

假難民禍港殃民,儼然毒瘤附體,已成本港治安心腹大患。究其原因,跟司法一味以「人權」為由偏袒包庇,讓假難民得以滯港衍生大量罪案,絕對脫不了關係。上訴庭近日就一宗假難民案件,判入境處上訴得直,批評高院原審法官錯誤認為入境處違反人身安全。涉事假難民滯港逾10年,期間甚至干犯強姦罪。延宕多年現在才水落石出,司法多年來之偏頗,可見一斑。
十多年前以免遣返聲請留港的西非男子,因強姦妻子友人,於2016年被高院裁定強姦等罪罪成,重囚10年。西非漢於去年2月刑滿出獄,入境處一直根據《入境條例》羈留他以處理聲請和等候遣返。及後,其聲請和上訴均被拒絕。西非漢早前入稟高院申請人身保護令,竟獲高院法官批准,並下令入境處釋放。入境處不服提出上訴,上訴庭裁定入境處上訴得直並撤銷高院裁決,下令西非漢須支付30萬元訟費。
都說遲來的正義並非正義。可以看見,西非漢2012年以旅客身份入境本港,逾期不走之餘,更提出免遣返聲請,於是又得以繼續留港結婚誕子,最後因為趁妻子留院分娩期間,強姦妻子友人才被判囚,簡直禽獸不如。到其刑滿出獄,入境處又要花時間處理其免遣返聲請,當提出羈留後,西非漢即入稟申請人身保護令。如此熟悉法律程序,將入境處玩弄於股掌之間,一般香港市民也無法做到,為何一個西非漢做得到?這顯然跟本港法律界人士向其教路獻計有關。
一直以來,港府對假難民無任歡迎,以人權名義打開大門迎接,結果假難民前赴後繼,來港後不僅打黑工,還為非作歹、作奸犯科,同時港府還要花費大量公帑供養,近十多年來已豪花過百億元天文數字。上述例子並非孤例,這些假難民遇事即申請法援免費打官司,全部由納稅人埋單,而本港法律界則淪為幫兇,更有專門接假難民案的律師,他們一邊收取政府的錢,另一邊靠害社會,加上司法配合,長久以來所有判案,絕大部分對假難民有利,過去甚至有不少個案成功向港府索償,即使被遣返也能衣錦還鄉,治安毒瘤愈養愈大。
直到近年社會各界忍無可忍,尤其東方傳媒機構不斷為民發聲伸張正義,也是全港第一個提出假難民亂象必須根絕的傳媒機構,一石激起千重浪,連立法會也積極跟進。早前有議員提出港府應設立半禁閉式關押設施,不能任由假難民手持行街紙四處招搖。儘管港府至今仍是冥頑不靈,拒絕退出國際公約及設立難民營,但正義呼聲已對司法界施以壓力,不敢再盲目傾向假難民一方,才會有今日入境處上訴得直的結果。
顯而易見,假難民易請難送,連強姦犯都可滯港十多年,可謂經典例子。目前仍有過萬名假難民滯港,入境處雖已修例並加快處理遣返事宜,可惜獨力難支。要是司法界不肯加快審案,不肯撥亂反正,恐怕這個毒瘤只會在香港肌體愈蝕愈深,永無安寧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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