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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漏洞致個資外洩 私隱專員倡罰則加辣

【本報訊】就交易平台Carousell的用戶個人資料外洩並遭黑客擷取的事故,私隱專員鍾麗玲昨日在一個電台節目表示,現時若違反執行通知屬刑事罪行,最高罰則為罰款5萬元及監禁兩年。她建議應提高所有罰則,加大阻嚇性,又建議引入行政罰款機制,若有違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個案,公署可直接罰款。公署亦建議引入強制性通報,要求出現洩漏私隱事故的機構必須通報。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調查報告指出,Carousell因保安漏洞,導致260萬名全球用戶個人資料外洩,包括32萬名香港用戶。公署已向Carousell發出執行通知。
同意Carousell事故調查可加快
鍾麗玲又指,政府會一籃子考慮修例建議,再諮詢立法會,到時亦會考慮商界意見,同時平衡資料外洩事故有上升趨勢。
去年Carousell向公署通報事件,公署一年多後完成調查報告,鍾指調查要有程序,惟同意有空間再加快。她曾5次向平台查詢,對方亦聘請資訊顧問公司作獨立評估,公署要等待相關報告,亦有資料要再澄清,故此花了些時間。公署今年10月完成調查,草擬報告後,根據程序公義,亦要送到受查公司評論,公署再檢視是否接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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