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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督察涉呃超時津貼 明年7‧23開審

被告葉春榮擬否認全部控罪,案件將於明年中開審。 被告葉春榮擬否認全部控罪,案件將於明年中開審。
被告葉春榮擬否認全部控罪,案件將於明年中開審。
現已退休 准40萬保釋
警隊一名現已退休的總督察被指在2019年在職時,於反對修訂《逃犯條例》風波期間涉嫌使用虛假文書,以詐騙逾時工作及紀律部隊逾時工作津貼,涉款約4.6萬元。他被控一項在公職中行為失當及7項代理人使用文件意圖欺騙其主事人罪,案件昨在沙田裁判法院再提訊。辯方表明被告將會不認罪,裁判官將案定於明年4月12日先作預審,並定於明年7月23日開審,預計審訊4天,候審期間被告續准保釋。
涉款4.6萬 表明將不認罪
涉案56歲男被告葉春榮,報稱退休人士,退休前任職警隊總督察。辯方指已收到大部分文件的英文譯本,仍有部分被告錄影會面紀錄的英文譯本,將於本月底收到。辯方表明被告將不認罪,並主要爭拗在緊急及特殊情況下,需否先獲得上級批准才可發津貼。
另外辯方亦申請被告在保釋期間,可到內地處理其內地單位之事宜。法官最終批准被告以20萬元作現金保釋,及其妻以20萬元現金作人事擔保,並准許離港。
被告被控一項在公職中行為失當罪,控罪指他於2019年8月7日與8月23日之間,身為香港警務處人員,在執行公職期間或在與其公職有關的情況下,促使向香港警務處提交虛假的申請,即指他合乎資格申領因參與「踏浪者」行動有關工作的逾時工作及/或紀律部隊逾時工作津貼;需要工作執行「踏浪者」行動有關職務;及因此而向香港警務處提交上述的虛假申請以用作處理及批核。
被告另外被控7項代理人使用文件意圖欺騙其主事人罪,控罪指他於2019年8月7日、8日、10日、12日、13日、17日、23日,於上述7天意圖欺騙其主事人,即香港警務處,而使用一份對其主事人有利害關係的文件,即一份申領於上述7天的逾時工作,以及紀律部隊逾時工作津貼的電腦輸入文件,內附有一份在要項上載有虛假,錯誤或欠妥的陳述,即被告葉春榮如申領所述逾時工作,及該代理人明知是意圖用以誤導香港警務處。案件編號:STCC 1716/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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