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機構不當使用僱員資料 醫管局上榜
【本報訊】私隱專員公署昨公布包括醫管局在內的4間機構,不當保留及使用僱員或前僱員個人資料。個人私隱專員鍾麗玲指過去5年,平均每年收到百多宗有關人力資源管理方面的投訴,截至11月已收到103宗相關投訴,數字較往年多。其中醫管局轄下的廣華醫院,有員工先後兩次透過通訊軟件直接向部門經理告假,而訊息中亦有提及病況。其後直屬上司將告假訊息「原汁原味」地轉發至由47人,以及該告假員工屬同一部門的員工通訊群組,導致其病況不必要地向群組成員披露。
收員工醫生紙 上司轉發至群組
第二宗情況類似的個案,是Christian Louboutin Asia Limited有員工向上司遞交一張醫療證明書及醫生證明書。投訴人的上司拍攝了醫療證明書的照片並先後轉發至一個約有14名成員,及一個約有10名成員的工作群組,從而將投訴人的資料向相關工作群組職員披露。鍾表示,除非得到當事人的同意,否則僱主或管理層只可將僱員的病假資料使用於處理病假申請、或與此直接有關的目的。
另外,星娛樂(環宇)有限公司前會計員工在任職期間,曾被登記開立與公司關連的網上銀行帳戶。然而投訴人離職後,仍不時於手提電話號碼收到銀行向他發出關於該帳戶的短訊。他曾就此多次要求該娛樂公司停止使用他的個人資料作相關用途,但未獲跟進。投訴人遂向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作出投訴。由於投訴人已離職,而星娛樂在沒有投訴人同意下繼續使用其相關資料,公署裁定星娛樂違反保障資料的規定。
第4宗個案涉及雁月中醫綜合中心和一間秘書公司,投訴人受僱於雁月中醫綜合中心期間曾更新其住址紀錄,後來投訴人離職,一直沒有收到雁月中醫綜合中心郵寄給他的「僱主填報的薪酬及退休金報稅表」(該報稅表)。其後投訴人發現該報稅表中填寫了他的舊住址,其副本亦被郵寄到投訴人的舊住址。
調查發現,該報稅表是由一間秘書公司代為填寫,而雁月中醫綜合中心在提供報稅用檔案予秘書公司時,沒有發現該檔案中所載的是投訴人的舊住址,而職員在寄送該報稅表副本時亦直接使用表格上所示的舊住址作郵寄用途。由於雁月中醫綜合中心沒有採取切實可行的步驟,確保所使用的投訴人住址是準確的,違反了保障資料第2(1)原則有關確保個人資料準確的規定。
而將該報稅表副本寄往投訴人舊住址,亦令該報稅表中的個人資料有機會落入不明人士手中,導致投訴人的個人資料,包括姓名、身份證號碼及薪金資料有被外洩的風險,由於雁月中醫綜合中心沒有採取切實可行的步驟,以免投訴人的個人資料受到未獲准的或意外的查閱、處理、喪失使用所影響,同時違反保障資料第4(1)原則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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