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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無記錄槍彈進出資料 槍會持牌人明年2月再訊

被告周啟承 被告周啟承
被告周啟承
【本報訊】香港槍會持牌人、第13屆全運會射擊選手周啟承,被指沒有記錄所有儲存槍械彈藥的進出資料,違反《火藥及彈藥條例》,被控一項「沒有遵從牌照的條款及條件」罪,案件昨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首次提堂。被告暫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2024年2月21日再訊,期間被告續准保釋。
被控無遵從牌照條例罪
59歲被告周啟承,控罪書上沒有報稱職業。他被控於2023年5月20日至2023年5月21日,首尾兩日包括在內,在荃灣荃錦公路「香港槍會」作為經營牌照持有人,沒有遵從牌照條件,即持牌人須在指定處所備存記錄冊,記錄所有儲存槍械彈藥的進出資料,並在被要求時把記錄冊交給執法人員查核。
據悉,案發後執法部門展開調查,在今年11月29日拘捕被告,及後正式落案起訴被告,並於昨晨首次到法庭應訊。案件編號:WKCC 5433/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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