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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兒電騙呃兩婦 無業漢囚26月

【本報訊】無業漢聲稱為收取數千元報酬,分別向兩婦人假冒兒子,並指捲入打架案被帶往警署,要求兩事主給他錢。兩婦人不虞有詐,應要求付款。幸其中一名事主家人察覺有異,預先報案,當無業漢在約定地點收款時,即被埋伏的執法人員拘捕。
涉額逾9萬 稱「取酬交收」
涉案男子早前承認串謀詐騙及洗黑錢共兩罪,昨在區院被判入獄26個月。法官雖接納被告非主腦,只是跑腿,但情節嚴重,需要額外加刑。
35歲被告陳皓傑,承認於今年11月9日,在港與另一名身份不詳的人串謀欺騙姓王女事主,即虛假地表示王的兒子被警方扣留及需要金錢,而不誠實地誘使王交出65,600元;同日在長沙灣深旺道聖瑪加利男女英文中小學外,知道或相信為從可公訴罪行得益,仍處理一筆30,500元的款項。案情指,當日下午,姓王女事主收到聲稱是她兒子來電,稱因交通意外及打架被帶往深水埗警署,要王拿出約6萬多元救他。王的女兒及後發現母親受騙,即時報案。
執法人員到場埋伏,最終制服陳男。執法人員在他身上找到約3萬元,相信是犯罪得益。被告於警誡錄影會面中,稱收到內地的來電,要求他去交收物品,他每次可獲2,000至3,000元報酬。調查期間,執法人員發現被告另涉騙案。
一名姓林女事主於當日下午接到來電,對方聲稱是她兒子,稱因打架「去咗差館,要錢」,林信以為真,應對方要求把約3萬元現金交給被告。案件編號:DCCC 238/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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