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撤救世軍紀律處分 女社工入稟駁回
【本報訊】女社工被指與前議員林卓廷在2019年於屯門遊行期間,要求市民刪除拍攝到示威者的片段及相片,被控不誠實使用電腦及刑事毀壞等罪,經審訊後她獲判無罪。她於今年初入稟高院申請司法覆核,稱其任職的機構「救世軍」於前年針對她作紀律調查時,未有為她安排個別面談或會議以了解其情況下,便向她發書面警告,有關做法違反執行指引。她要求法庭頒令救世軍撤銷書面警告、撤銷駁回她的上訴、撤銷維持紀律處分等的決定。高院法官高浩文昨頒下判詞拒絕其申請,指事件屬於她個人就業事宜,與公眾無關。
本案申請人鍾凱研,答辯人救世軍大將。鍾於其申請書指,救世軍時任社會服務總監李笑芬在2021年1月11日向申請人發出書面警告,她於同年1月26日提出上訴,但一直沒獲回覆。鍾在同年5月及6月,分別去信救世軍投訴李及她的直屬上司高級主任冼良佳,沒有按《服務表現監察制度》下的「服務質素標準」對她作出紀律處分,但申訴被裁定不成立。
稱未面談收警告 違執行指引
她及後向「整筆撥款獨立處理投訴委員會」再作出投訴,委員會裁定救世軍未有為她安排個別面談或會議以了解情況下,便發出書面警告,屬違反執行指引。惟救世軍一直未有聯絡她作處理,其直屬上司並向她執行書面警告,並要求她遞交改善計劃。鍾指救世軍於2022年11月28日通知她,有關她就被警告一事的上訴不成立,紀律處分維持不變。她認為救世軍違反執行指引,剝奪她獲公平紀律聆訊權利,及不符合程序公義。
官指涉私事 不適合覆核處理
不過法官昨判決指,鍾的指控屬把她的私人事務帶入公眾當中,並認為不適合以司法覆核處理。而且救世軍現時做法,亦沒有違反其執行指引。法官最終否決其司法覆核許可申請。案件編號:HCAL 302/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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