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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體候任區議員 今上地區治理培訓班

新一屆區議員將在明年1月1日就任。 新一屆區議員將在明年1月1日就任。
新一屆區議員將在明年1月1日就任。
【記者林彥汛報道】新一屆區議員將於明年1月1日就任,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麥美娟早前表示,會為候任區議員舉行培訓及講解會,同時公布履職監察機制指引和會議常規。據悉,各區候任區議員將在今日分時段到北角渣華道北角社區會堂,參加1.5小時的「地區治理培訓班」,由曾任區議員的麥美娟講解,亦將於本周四(21日)參加1.5小時「民政事務專員培訓及預備會議」。
據悉,政府早前向各候任區議員發信,要求他們今日到北角社區會堂參加「地區治理培訓班」,信中列明「各位候任區議員務必出席」,又指培訓班會由麥美娟向區議員講解,「令候任區議員充分理解政府對區議員的期望」。
由於新一屆區議會主席由民政事務專員(DO)出任,候任區議員亦會在周四到北角社區會堂參與「民政事務專員培訓及預備會議」,由DO向各候任區議員解說區議會將會成立的委員會、各適用指引,以及「開始討論來年的地區重點工作」。
引入負面清單 違者3級制罰則
新一屆區議會亦會引入履職監察制度,設負面行為清單。根據政府早前的提交立法會的文件指出,如果有區議員違反負面行為清單,例如沒有合理理由不履行區議會主席指派的任務及工作、屢次在無合理理由下缺席會議,即使並非連續3次缺席會議,未達喪失議席的法例規定、在會議上對與會者包括區議員及官員作侮辱性言論或滋擾行為等。
假若區議會主席獲得同區3名區議員聯署下,或經當區區議員在會議提出動議,並獲過半數與會者支持,即可轉介由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委任的監察委員會進行調查。當委員會完成調查後,會向民青局局長提交報告及建議,再決定是否作懲處。罰則可分為3級制,包括警告、罰款和暫停職務並在停職期按比例扣起區議員酬金,包括津貼及任滿酬金。若受查區議員不服決定,可向政務司司長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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