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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七公:改革的士制度 積極提升服務

立法會日前一口氣通過兩項有關的士服務的法案,其一為《2023年道路交通法例(提升個人化點對點交通服務)(修訂)條例草案》,主要是效法內地及其他地區的做法,為香港引入「的士車隊」制度,希望通過車隊式、集團式經營,增加的士車種、服務及收費方面的彈性,還有網約、導航及電子支付等新科技的應用,提升整個的士行業的競爭力和服務質素。
有關建議得到社會各界包括的士業界的支持,只有個別團體及議員不滿擬議的的士車隊牌照條款細則,認為車隊經營者應與旗下最少一半的司機維持僱傭關係,加強保障勞工權益。但是,亦有車主團體認為政府建議的牌照條款已相當苛刻,若再規定車隊經營者須與大量加盟司機簽訂僱傭合約,將大大削弱其營運彈性及增加經營難度,導致計劃的吸引力大減,甚或令的士車隊制度失敗收場。
此外,由於的士車隊可提供不同的車種,每隊又可以有不同的顏色、標誌,甚至連的士展示燈與咪錶的位置亦可能各異,或會令市民大眾、遊客產生混亂。特別是當車隊的士「冚旗」展示「暫停載客」,究竟是已有人預約而正在前往接載乘客,還是根本在違法揀客,市民、旅客以至相關執法人員都難以分辨。事實上,現時市面上的的士早已存在有關問題,但運輸署一直未有正視和提出解決辦法。
就此,筆者與多位議員建議政府參考外國做法,規定的士(不論是否車隊)要在當眼位置清楚展示當時到底是「暫停載客」、「前往接載乘客」,還是可供街上市民截車提供服務,讓大家都更加清晰,減少爭拗。政府在草案恢復二讀時,已表明會積極跟進有關建議。
司機憂記分制惹爭拗
第二條獲通過的法案為《的士司機違例記分條例草案》,的士司機一旦被裁定干犯濫收車資、拒載或兜路等11種罪行,會按嚴重程序被記3分、5分以至最高10分。如某司機在兩年內被記滿15分,便要面臨停牌3至6個月不等,情況類似現時針對一般駕駛者的交通違例扣分制。
部分的士司機質疑記分制是對他們的雙重懲罰,又擔心拒載、兜路、未有將車駛至乘客指定的地點等行為,可能存在灰色地帶,擔心記分制會增加司機與乘客之間的爭拗及投訴。筆者建議運輸署可向業界提供一些指引和例子,並在記分制實施時加強公眾教育宣傳,講解到底哪些行為才會構成違法的拒載或兜路,例如當司機遇上塞車或改道,以及乘客要求在禁區上落客時的應對方法。
政府亦可參考一些地區的做法,善用網絡科技,規定的士須在車廂內安裝中央雲端攝錄系統,保障乘客與司機的權益,令乘客、旅客、司機、車主以至汽車保險公司都更安心。政府已承諾在明年就此諮詢社會各界,筆者希望可盡快落實推行,切實提升香港的士服務質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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