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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局:公僕私人身份發言非「免責牌照」

【本報訊】政府日前發表更新版《公務員守則》諮詢稿,公務員基本信念由以往6項新增至12項,保留「政治中立」字眼,更列明不可以公務員身份批評任何政府政策,或支持其他人的反對意見;公務員以個人身份表達意見亦須避免令人誤以為是官方立場。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楊何蓓茵昨出席電台節目時強調不存在收窄言論空間,但即使公務員表明以私人身份發表言論,也不是「免責牌照」,說甚麼也可以。有工會指諮詢稿有模糊地方,難界定意見或批評。
被問及例如任職教育局的公務員本身也是家長、處理社福政策的公務員本身也是照顧者,是否可以在私人平台發表評論,還是甚麼也不要說!楊何蓓茵回應稱,不是要求公務員甚麼也不要說,但要看場合及職級,例如本身任職教育局發表教育議題意見是有點尷尬,正如一間銀行員工,若向外批評所屬銀行對客戶不好,在私人機構也不容許。
楊何蓓茵續稱,公務員發表意見即使每次強調只屬個人看法,也並非絕對的免責「牌照」,如果相關言論會衝擊政府政策,她會強烈建議不要發表,因為後果嚴重 ,而職級愈高,愈要警惕。對於在網上發表的言論,她指網上和現實世界的言行都有「很多眼睛看着」,雖然政府不會主動網上巡查,但現今世代,如果公務員公開發表一些言論,不難傳到政府,如有不妥,當局不排除會跟進。
工會指模糊 恐意見當批評
不過,公務員工會聯合會主席唐麗娥指諮詢稿仍有模糊地方,指個別言論屬於批評還是屬於意見,可以很主觀。她舉例指以往有人提出在選舉期間,票站人員因為跨區工作,不便投票,部分人可能會視之為批評政策。她認為公務員在網上的言論只要不觸及政策,不披露自己是公務員,應該沒有問題,但也有公務員為免麻煩,索性刪除社交平台帳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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