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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站暴動案:押至明年3‧5續審 7被告料自辯

林卓廷 林卓廷
林卓廷
【本報訊】前民主黨議員林卓廷等7人同被控於2019年在港鐵元朗站參與暴動。案件早前在控方舉證完畢後,區院法官陳廣池於上月底裁定7名被告均表證成立,眾人均須作出答辯。辯方表示,7名被告均很大程度會自辯,部分被告更會傳召辯方證人。由於須遷就各代表律師的時間,法官將案件押後至明年3月5日續審。就本案獲得保釋的林卓廷,昨向法官申請撤銷保釋並獲批准。法官曾質疑林為何不在被裁定表證成立當天作申請,林的律師解釋林在當日才有此決定,故未有即時申請。
7名被告包括林卓廷(44歲)、庾家豪(36歲)、陳永晞(38歲)、葉鑫昇(32歲)、鄺浩林(27歲)、尹仲明(49歲)及楊朗(29歲),他們被控於2019年7月21日在港鐵元朗站大堂,連同其他身份不詳人士參與暴動。但昨天只有林卓廷與其代表律師到庭。雖然林就本案一直獲准保釋,但他因涉及47名泛民人士參與2020年立法會初選被控顛覆國家政權而被還押。
林卓廷等人早前裁表證成
林卓廷早前於控方舉證完畢後,透過代表律師申請毋須答辯。其律師陳詞指,林於案發時並沒有暴動意圖或相關行為,他到場只為監察警方執法。控方則指監察執法只是林的藉口及到元朗聚眾滋事的包裝,且無助林聲稱打擊黑分子之目的。控方又指林作為議員,在現場屬號召及鼓勵了他人作出的行為,其高呼「黑社會咪走」更屬挑釁。法官最終拒絕林的申請,並裁定林與另外6名被告均表證成立。案件編號:DCCC 1106/2020、DCCC 1132/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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