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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11月1608宗投訴警察 飆42%

警方投訴警察課昨向監警會匯報首11個月接獲的投訴數字。 警方投訴警察課昨向監警會匯報首11個月接獲的投訴數字。
警方投訴警察課昨向監警會匯報首11個月接獲的投訴數字。
【本報訊】警方投訴警察課今年首11個月接獲1,608宗投訴,比去年同期大增42%。當中疏忽職守的投訴最多,佔879宗,亦較去年同期多逾40%;而涉及行為不當,則佔628宗,按年增約57%。
涉疏忽職守佔最多
另外,今年首3季有18宗關於警方處理大型人群管制活動投訴,當中主要涉及投訴警員沒有禮貌、疏忽職守及濫用職權等。
監警會昨日與警務處舉行公開會議,會上投訴警察課表示,今年首11個月接獲1,608宗投訴,較去年同期1,134宗,大幅上升42%。當中879宗屬疏忽職守,按年增加255宗;行為不當則佔628宗,按年多了228宗;涉粗言穢語則有23宗,按年多兩宗。其餘78宗屬較嚴重的指控,例如56宗涉及毆打個案、19宗投訴警員濫用職權、兩宗捏造證據、一宗恐嚇。
部門指,投訴人大部分是被捕人士,包括涉及毒品、黑社會暴力案件等,部分案件已交由法庭處理,需暫停調查,待法庭審理後會考慮判詞再重新調查。部門強調,接近90%投訴屬於輕微指控,較多與交通執法及刑事調查有關。
監警會期內通過「須匯報投訴」共有1,465宗,當中「撤回投訴」有620宗,佔42%;「無法追查」有410宗,佔28%,260宗「透過簡便方式解決」。另有36宗「證明屬實」,佔2%,有22宗「未經舉報但證明屬實」,亦佔約2%,變相共58宗投訴證明屬實。另外,監警會指在2022至23年通過1,419宗須匯報投訴個案,按年少17%。
部門亦指,今年首3季共收到18宗涉及大型人群管制活動投訴,主要投訴警員沒有禮貌、疏忽職守及濫用職權等,又質疑封路是否有必要性、交通改道臨時措施問題,或封路時間太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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